直到現在,可能一直沒太多感受到在愛情中被愛的感覺,我依然是衝動地愛着別人,並享受其中。十啖屎一啖砂糖,還是如輪迴一樣上演。
從小到大,我都是「寧天下人負我,莫我負天下人」的忠實信徒。無論做什麼事,都慣了做付出或受傷較多的一方,在感情上尤甚。直到現在我還是寧願自己喜歡對方多於對方喜歡自己。慶幸人會成長,對於感情,我不會再隨便揮霍自己的付出,甚至會吝嗇一些。過往對人的好感來得太輕易,當中原因我想我終於找到些眉目。
身邊的朋友都很少暗戀人,至少一定比我少,她們多是苦惱如何擺脫不喜歡的追求者。我則是長期處於一個有暗戀對象的狀態。現在無聊時會回想起過往「暗戀」過的男生,有深刻印象,我認為真的有喜歡過的,五隻手指數得完。其餘的人,大多像追星一樣,是霎眼一現的「犯花痴」。對,我原來喜歡做「花痴」。這是一個多麼沒有負擔的角色,只需要默默想着如何對他好,不用理會對方會不會喜歡自己......